从吃石榴想到的种种
生活记  ·  
室友家里寄来一箱石榴,给了我一个比较大的,放电脑旁放了几天,昨天下午才想起。正好闲着无事,把这个石榴给吃了。或许是太久没吃这玩意,或许是对它有种特殊的记忆,一边吃,还一边想到了不少事情。
我其实是不太喜欢吃这种很麻烦的水果,首先得剥开来,把里面的石榴籽一粒粒挑出来,一不小心的话汁水还容易溅到衣服上。石榴籽也不大,一粒两粒吃没意思,我喜欢一大把直接往嘴巴里塞。至于石榴吃籽还是吃里面的汁水,我都觉得不重要,我不想嫌麻烦,不喜欢吃个石榴还得吐籽,所以索性直接吃了。以前看到水果超市里有卖已经剥好了的石榴,一个小碟子装着很多石榴籽,不过一碟也比较贵,不如买整个划算。
小学三年级的时候,第一次写作文,当时的标题是《难忘的一件事》,虽然已经过去有十年了,虽然那篇作文我已经找不到了,但对那会的事情记得还比较清楚。第一次将石榴写进了这篇作文,作文的主要内容也是“摘石榴”。也不是吹牛吧,当时全班人都是第一次写作文,我们写完交给老师批改,其他人的作文都从老师那回到了自己手里,唯独我的作文,被老师在班上念了一遍,不说写得很好,但起码是班上写得比较好的。拿到我手上之后,看见里面许许多多的红圈圈,心里是有点窃喜的。
摘石榴那件事是的的确确发生过的,写的是我在外婆家摘石榴的事情。都是第一次写,谁会知道用华丽的辞藻、优美的语句呢?我将事情从头到尾叙述一遍,其中发生的细节也一一写了进去,当时只要能把语句写通顺就很好了,哪管语句词语用得美不美。我一直觉得,写记叙文一定得写自己经历过的事情,将自己经历的事情完完整整的写下来,再添加其中的细节,是很容易表达自己情感的,因为自己经历过,有感觉,你所需要做的只是把当时发生的事情、自己心里的感受记录下来。这比虚构一件事情,脑补各种情节、各种感情要容易得多。
从小学到初中,写得最多的是记叙文,从《难忘的一件事》到《难忘的一个人》,说实话,这么多记叙文,假多真少,现在还记在脑海里的大多都是发生过的,比如上面提到的《摘石榴》,再比如《学骑自行车》。其实哪有那么多事情可写,每个人的童年不一样,老师们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也不一样,每次看到作文题目,首先是想一下我有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,有,那就好写;没有,那就很头疼了,我得去编。不知道现在的小学生、初中生还要不要继续写“难忘的XXX”一类的作文,不知道他们又会写一些什么有趣的东西。
除了不喜欢编作文,还有一点我不喜欢,语言太过华丽。辞藻过分华丽往往会掩盖文章真实的美,会遮住文章本想表达的最真实的情感。我很喜欢读胡适写的《我的母亲》,这是一篇自传体散文,其中也叙述了许多关于母亲的事情,包括母亲对自己的教育、关心,母亲和家人相处的过程。原原本本地将自己母亲的形象刻画在了纸上,从质朴的语言中可见胡适对母亲的怀念。
好了,石榴吃完了,话也说完了。